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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明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9-17

处室、年级、支部

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确保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工作强调以下纪律要求:

一、严禁公款买送月饼等节礼、各种商业预付卡、购物卡、消费券和电子礼品卡等,不得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和奖金;

二、严禁公款吃喝、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相互吃请以及违规接受宴请等;

三、严禁公款旅游、节日期间出入隐秘场所,组织隐秘聚会等活动;

四、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和违规驾驶公车

五、严禁违规收受各类礼品、礼金等;

六、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七、严禁参与有偿补课以及在校外培训机构上课;

严禁利用微信或其他电子信息渠道接收红包和礼券;

九、严禁通过网络介质(微博、微信、社交网站、聊天软件等)发表、散布没有事实依据的信息及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部署相违背的言论;

十、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七项要求的其他各种行为

处室、年级要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贯彻执行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早部署、早提醒、早警示,形成以上率下、层层带动的良好氛围

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715-8123156

校纪委监督举报邮箱:434697895@qq.com

 

中共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〇一年九月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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