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根据校党委、校行政的安排,我在今天的全校升旗仪式上着重就学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动员,我讲话的主题是:争创文明单位,共建文明校园。
开展2015-2016年度我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是校党委、校行政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文明单位”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生态文明等方面协调发展、效益显著、成绩突出,经群众评议、社会认可和有关主管部门严格考核评选的先进集体,是基层文明建设的综合性最高荣誉称号。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是我校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是构建文明和谐校园的迫切要求,是全面提升学校综合办学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举措,对于我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师生综合素质,以及在进一步推进学校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内涵式发展等方面都具有重大意义。同时,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将极有利于提升学校各项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师生员工的生活质量,切实增强我校师生员工的自豪感、归属感和幸福感,将极有利于增强鄂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扩大学校的社会影响力,为学校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全方位的、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涉及学校教育、教学、教研、行政、管理、后勤、服务、保障等方方面面,因此,我们必须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和校行政的周密组织下,建立形成文明创建与学校各项工作良性互动的“一体化”工作机制,认真做到党、政、工、团上下联动,各处室年级紧密配合,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分工协作、齐抓共建的文明创建工作格局。本学期,学校为进一步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校党委、校行政相继组织召开我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专题研讨会、工作推进会和文明办工作例会,对我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规划方案”进行了重新审议和修订,对我校“各部门主要创建工作责任分工及考核验收主要材料采集”进行了更加具体、明确的要求,对省文明委今年重点推进的“十星”系列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方案进行了研讨和部署,同时,对我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人员进行了调整和补充,校党委书记、校长程功武同志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副校长刘堂利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校领导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学校各处室部门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工作办公室(简称文明办),文明办挂靠学校整治办,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搞好对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领导、策划和实施,确保创建工作做到有规划部署,有工作人员,有经费投入,有活动场所,有日常组织,有实施推进,有创建成效。
老师们、同学们,今天,我们在庄严的五星红旗下进行动员,就是希望全校师生立即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到我校“文明单位”创建的各项工作中来,以实际作为为我校创建工作用心出力、增光添彩,每一位老师、每一位同学的积极担当才是形成鄂高火热蓬勃、亮点纷呈的文明创建局面的不竭动力和源泉。为此,我代表学校着重对各年级、各班级和同学们提五点希望和要求:
一、紧紧围绕搞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文明创建。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中国的精神旗帜,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和兴国之魂,也是我们创建文明单位的核心主题。作为当代中学生,同学们尤其要在努力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过程中坚持远大理想,坚持刻苦学习,坚持艰苦奋斗,坚持开拓创新,坚持高尚品行。为此,各年级各班要组织开展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读书活动、诵读活动,要把24个字的核心价值观内容牢记于心、外化于形。同时,同学们还要关心时事,通过关注每周校行政值周通报的“时政学习”专栏等途径,积极加强时政学习,不断积蓄健康向上的正能量。
二、紧紧围绕树立良好思想道德风尚开展文明创建。
各年级各班要充分利用主题班会、主题团日、班级板报、学校橱窗、学校网站、校广播台、校报等阵地,广泛开展文明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文明礼仪、勤俭节约教育活动,以及组织开展好“文明餐桌”创建活动。同时,学生会、团总支、班委会、团支部还要组织同学们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道德讲堂”活动以及交通安全教育等活动,积极成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小组,开展网上和手机文明传播行动,同学们要认真恪守网络道德,文明上网,不浏览不健康的网站网页,不制造或传播网络有害信息,不在网上生事滋事,积极营造和维护风清气正的清朗网络环境。
三、紧紧围绕切实加强文化建设开展文明创建。
各年级各班要认真选准载体,努力搭建平台,经常性开展师生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读书活动、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等主题文化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学校开展的“感恩教育”、“养成教育”、“我们的节日”等主题教育活动,不断丰富校园文化内涵,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全面提升师生文明观念和综合文化素养。
四、紧紧围绕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活动开展文明创建。
鄂高师生有积极参与校园环境建设和投身扶危济困公益活动的光荣传统,在我校“文明单位”创建过程中,我们要更好的弘扬这一优良传统,积极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同学们要从卫生劳动、义务植树、校园建设、环境管理、爱心公益、文明创建等各个方面全面参与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活动,共建和谐优美、温馨美好的美丽校园。
五、紧紧围绕“十星”级系列文明创建活动开展文明创建。
开展“十星”级文明单位、文明班级、文明教室、文明寝室、文明学生等系列文明创建活动,是今年省文明委重点开展的“文明细胞”创建工作。对此,学校正加紧拟定、修订各项“十星”级创建评比实施方案,在学校“十星”级系列文明创建活动全面启动以后,各年级各班要迅速响应,同学们要积极参与十星系列文明创建评比活动,力争在扎实的文明创建实践中取得丰硕成果和典型经验。
老师们、同学们,本学期,我校还在积极开展咸宁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这项工作也是我校“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一项重点内容。为了积极开展这项工作,学校成立了以校党委书记、校长程功武同志任组长,副县级调研员陈斌同志任副组长,其他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在此,我代表学校就这项工作向大家做一个扼要的宣传和动员。首先,我来简要介绍语言文字规范化的法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都明文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和规范字。依据宪法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是我国关于语言文字规范化的专门法律。
所谓普通话,即标准汉语,是中国不同民族间进行沟通交流的通用语言,它以北京语音为基础音,以北方方言为基础方言,以典范的现代白话文著作为语法规范。规范字是指经过整理简化并由国家以《简化字总表》与《通用规范汉字表》的形式,正式公布的简化字与传承字。不规范字主要指:繁体字、异体字、错别字和“二简字”。
学校作为社会主义文化阵营的一部分,有责任和义务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我校是省级重点高中和示范校,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既是对国家法律法规的积极响应,更是我校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的内在要求。
那么,在我校开展的咸宁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中,同学们应该怎样做呢?
1、要培养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强烈意识
“讲普通话,写规范字”不仅是个人文明素养的基本体现,而且也是精神文明建设对个人提出的要求,同学们首先要加强对语言文字规范化法律法规的了解,培养形成规范语言文字的强烈意识。
2、在学校学习生活中要自觉“讲普通话,写规范字”
在学校的学习生活中,“讲普通话,写规范字”有利于文化知识的准确传播和掌握,作为一名学生,一定要恪守“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准则。
3、在学校与人交流沟通的过程中,要“讲普通话,写规范字”
学校是传播知识文化的场所,是社会文明的窗口,我们作为学校的主人,有责任树立和维护学校的文明形象。在校园内与同学交流,不说方言,要以普通话作为交流语言。也不要因为张扬个性和为了炫酷而去写异体字、繁体字和其它网络流行字体,要以规范汉字作为交流文字。
4、在社会公共场合也要“讲普通话,写规范字”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地大小方言难以计数。若是没有统一规范的语言文字,则不同地域人民之间基本的语言交流都会成为问题。在公共场合“讲普通话,写规范字”,既是出于现实交流沟通的需要,也是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和社会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
5、向家庭、向社会积极宣传与语言文字规范化相关的法律法规,发挥良好的辐射带动效应。
“讲普通话,写规范字”不仅事关个人文明素养,更是国家经济、文化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作为二十一世纪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和建设者,同学们有责任和义务向社会民众宣传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促进全社会形成“讲普通话,写规范字”的良好氛围。
总之一句话,希望同学们“讲好普通话,写好规范字”,做现代文明人,以实际行动积极支持我校开展的咸宁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和“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老师们、同学们,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是一项凝聚人心、激发斗志、增强素质、展示风貌的系统工程,需要我们同心同德,群策群力,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让我们满怀信心、满腔热情,创优争先,共同为鄂高“争创文明单位,建设文明校园”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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