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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廉政准则》铸师魂 树师德 争做廉教表率
——在鄂南高中党风廉政建设暨“宣教月”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作者:党办         时间:2012-06-13

 

同志们:

今天,我们专门召开鄂南高中党风廉政建设暨“宣教月”活动动员大会,这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和全省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我校2011年党风廉政工作,布置2012年工作任务,并对第13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开展进行动员。这里,我想就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和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讲几点意见,也是给同志们讲一堂廉政党课。

由于我校绝大多数党员都是普通教师,工作对象是学生,既没管钱,也没管人,针对这种情况校党委研究,决定把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的主题定为:学习《廉政准则》,铸师魂,树师德,争做廉教表率。

今天党课内容分两部分:1、学习《廉政准则》;2、结合我校实际,谈一下如何铸师魂,树师德,争做廉教表率。2011年,中共中央印发了《廉政准则》。这是中央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从制度上保证党员干部廉洁从政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为学习贯彻落实好《廉政准则》,近一段时间以来,中央和省市委先后召开了电视电话会议,对学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进行动员和部署。全校党员干部一定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好,贯彻《廉政准则》,自觉做到廉洁从教。

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廉政准则》和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廉洁从教的自觉性。

《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基础性法规。严格遵守《廉政准则》,自觉做到廉洁从教,是党员领导干部必备的政治品德,是拒腐防变的第一道防线,是端正党风政风的关键所在,是加强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它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现实需要;是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抓手;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重要保证。

二、全面把握《廉政准则》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自觉用《廉政准则》来约束和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

《廉政准则》共3章18条。总则部分阐述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意义,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出了“五个必须”的原则要求,强调了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基本原则。第二章“实施与监督”,明确了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主体和责任,规定了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教育、管理、监督制度和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制度等。第三章“附则”,规定了适用范围、解释单位等问题。《廉政准则》的主要内容体现在第二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共有8个禁止。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禁止违反公共财务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

全校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用8个禁止52个不准规范自己的行为。重点强调两点:一是严格遵守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规定,二是严格遵守禁止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规定,我校有的党员同志在外开公司,不仅影响了自己的教育教学工作,还破坏了学校的形象,校党委要根据《廉政准则》的规定,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三、党员干部要加强修养,身体力行,真正把廉洁从政内化为自觉行动

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贵在身体力行,重在狠抓落实。只有校党委和各支部狠抓落实和广大党员干部身体力行,《廉政准则》的各项要求和规定才能付诸实施,真正成为广大党员干部执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行为规范。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当官的像风,老百姓像草,风向哪边吹,草向哪边倒,我们党员、干部要做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做好示范作用,用自己的行为影响身边的人。

要常修为政之德,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要常思贪欲之害,算清腐败的成本;要常看法纪之线,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同志们,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和教育改革发展,事关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前不久,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高度重视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前不久,市纪委监察局召开了四届二次全会和纠风、党风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动员等专题会议,对我市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为我们做好今年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前不久,发生在京山一中集体焚书事件,表面上看是学生的一次发泄行为,实际上是教育乱收费和教育腐败行为。这件事情的发生不仅扰乱了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还严重损害了教师和学校的形象。

下面,我结合我校实际,就如何认清形势,明确任务,铸师魂,树师德,争做廉教表率谈一下自己的看法。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大计,师德为魂。师德是“一种表率作用”“一种潜移默化功用”。在我校“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以优异的工作业绩向建校三十周年献礼”的伟大实践中,针对如何提高教育质量、走内涵式发展道路的问题,学校明确提出了“师德高尚,师能一流,师风纯正”的教师培养目标,通过广泛讨论和提炼升华,形成了“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鄂南高中教师核心价值观。

1、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是我校廉洁从教建设的根本

学校做好教育工作的思想前提是教师爱岗。有了这个前提,教师才能自觉自愿把知识和才能献给教育事业,才能做好各项工作,全心全意把为最广大人民的教育利益奉献自己的青年年华。学生是我们的服务对象,《廉政准则》规定不准接受服务对象的财物,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希望我们党员同志,尤其是班主任、中层干部,要常怀公正之心,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对每个学生都要一视同仁,不分贵贱、贫富。不能因为有的家长地位高些,有的家长有钱些,有的家长对老师“够了点意思”,就对有的同学特别照顾。尤其是不能把班级分配、位子分配、上课提问、作业批改、辅导等同自身利益挂钩,甚至作等价交换。希望我们党的同志常怀律已之心,对上述现象,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上述行为不仅违反《公民道德实施纲要》《教师法》,还违反了《廉政准则》,更是违背了一个老师起码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底线。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教师的职业劳动是一种以人格来培养人格,以灵魂来塑造灵魂的特殊劳动,因此教师要不愧为“人类灵魂工程师”的光荣称号,就必须在人格上勇于履行“以身立教,为人师表”的道德要求。

2、依法从教,遵规守纪是廉洁从教建设的保障

我们要认真组织老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教师法》等,尤其要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希望老师们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提高“依法从教、廉洁从教”的意识和能力。用《廉政准则》来约束自己的道德行为,不要利用职权收受红包,不要暗示家长吃请,不要酒后上课,不要利用上班时间进行有偿补课等。

同志们,铸造师魂,树师德,廉洁从教是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宣教月活动的主要内容。教师从事的是塑人灵魂的工作,在社会上有着美好的人格形象。希望同志们主动接受上级党委、纪委和社会的监督,把这次活动落到实处,扎实做好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同时希望学校领导成员能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希望我们一般的党员干部要争当廉洁从教的表率。

同志们,希望我们能团结一心,众志成城,认真贯彻市委全会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扎实做好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为我校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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