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党建工作 行风建设
关于印发《鄂南高中政风行风建设六条禁令》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05-23


各处室、年级:

现将《鄂南高中政风行风六条禁令》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

 

鄂南高中

2013年5月20日

 

附:

鄂南高中政风行风建设六条禁令

 

一、严禁收取未经物价部门审批备案的费用,未经公示不得收费。

二、严禁歧视学生,不得做有违教育公平的事情。

三、严禁私自招生,不得在市教育局的招生平台之外招生。

四、严禁突破“一科一辅”规定,不得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五、严禁打骂体罚学生,不得进行有偿家教。

六、严禁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得超量布置课外作业。

 

 

上一篇: 鄂南高中“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
下一篇: 鄂南高中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校级领导 联系处室、年级分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