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鄂南高中政风行风建设六条禁令》的通知
各处室、年级:
现将《鄂南高中政风行风六条禁令》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
鄂南高中
2013年5月20日
附:
鄂南高中政风行风建设六条禁令
一、严禁收取未经物价部门审批备案的费用,未经公示不得收费。
二、严禁歧视学生,不得做有违教育公平的事情。
三、严禁私自招生,不得在市教育局的招生平台之外招生。
四、严禁突破“一科一辅”规定,不得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
五、严禁打骂体罚学生,不得进行有偿家教。
六、严禁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得超量布置课外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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