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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第一高级中学2025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代发布)
作者:         时间:2025-06-26

咸宁市第一高级中学

2025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

(代发布)

咸宁市第一高级中学(以下简称“一高中”)为市政府重点投资项目,是咸宁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位于咸宁市嫦娥大道西侧(咸宁市森林防火中心南侧200米),计划2025秋季学期投入使用。根据《咸宁市2025年普通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01

招生项目及计划

02

招生方式

1. 招生范围:面向全市2025年应届初中毕业生招生。

2. 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一高中在温泉城区统招线执行。

3. 测试方式:因学校目前处于筹备阶段,一高中2025年体艺特长生测试由鄂南高级中学代为组织实施,一高中指派管理人员参与测试领导小组工作,指派专职体育老师、美术老师参加测试组考工作。

4. 测试标准:项目测试按《鄂南高中2025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执行,测试地点均在鄂南高级中学校内。每个项目均由鄂南高中特长生测试外聘评委统一打分。体育类项目在鄂南高中同一测试项目结束后进行,美术类项目测试与鄂南高中书法类测试时间同步分考场进行。

03

相关事项

(一)报名要求

在初中阶段参加省、市、县级教育部门主办或联办的体育、艺术比赛,体育获得单项前8名或集体项目前8名,艺术获得个人(或集体)三等奖(含)以上奖励。

(二)身高要求

体育类项目净身高符合要求:男篮175cm以上(含175cm,下同)(市级篮球比赛中各代表队主力后卫可放宽到170cm以上);男排175cm以上、女排165cm以上(参加过省级比赛的男排可放宽至170cm以上,女排160cm以上)。

(三)报名方式

1. 报名时间:5月30日(周五)-6月6日(周五),仅限工作日期间。

2. 报名地点:咸宁市第一高级中学,地址:咸宁市嫦娥大道西侧(咸宁市森林防火中心南侧200米)。

3. 报名联系人:

王老师 15671809669(美术类)

李老师 19339697400(体育类)

刘老师 13477770499(体育类)

朱老师 18986639108(体育类)

4. 报名截止时间:6月6日(周五)下午18:00。

(四)材料准备

1.《咸宁市2025年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名参加体育或艺术类别中一个项目的专业测试,报名测试项目与获奖证书项目内容一致。

2.考生将填写好的登记表(贴二寸登记照)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报名测试项目必须与获奖证书项目一致)、参赛秩序册(节目单)原件或复印件(含封面、本人参赛项目页,加盖学校公章),由所在初中学校或考生家长交至一高中。

(五)资格审核

一高中对报名学生进行初审,市教育局体卫艺科负责审核甄别。初审合格名单及最终获得参加我校特长生专业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将在鄂南高中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请广大考生保持关注。

(六)专业测试安排

6月24日-25日我校对取得特长生专业测试资格的考生在鄂南高中校内进行专业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鄂南高中2025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时间地点若有调整,以另行通知为准。

1. 体育类:按照《鄂南高中2025年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方案》附件标准执行。

2. 美术类:

(1)考试内容:素描静物写生(照片)。

(2)考试时间:150分钟。

(3)考前准备:

学生自备:除试卷外,画板、炭笔、铅笔、橡皮等绘画工具。考场提供:考试用纸。

(七)测试说明

1. 测试期间,非考生(含考生家长)不得进入校园。

2. 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不得携带手机及其他通讯工具进入测试地点,违规者取消考试资格。

3. 获得参加我校特长生专业测试资格的考生,于6月24日(周二)-25日(周三)带身份证和《咸宁市2025年高中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考试报名登记表》,到鄂南高中进行现场信息核对,核对无误后,到鄂南高中各项目测试地点参加专业测试。对于冒名顶替的考生取消专业测试资格,并通报到市教育局考试院等部门。迟到15分钟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4. 专业测试严格按照市教育局文件精神进行,测试过程全程摄像,外聘评委,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和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将派巡视员对专业测试进行巡视。体育类测试结果由评委和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并现场公布。入围名单和专业测试成绩将于6月27日(周五)下午17:00前上报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并公示。

5. 体育、艺术均按照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名单(若最后一名出现相同分数,则同时入围)。专业测试入围的特长生名单由咸宁市教育在咸宁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八)录取办法

1. 专业测试入围的考生中考志愿填报时,必须在提前批特长生志愿栏填报咸宁市第一高级中学,如未填报不纳入我校特长生招生范围。

2. 体育类:专业测试入围且中考文化考分达到我校在温泉城区统招线75%及以上,其中,在初中阶段获得市级教育部门主办或联办的体育比赛个人单项前2名、集体项目前3名以上奖励的考生,达到我校在温泉城区统招线70%及以上;在初中阶段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体育比赛个人单项前4名、集体项目前8名以上(含国家级)奖励和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的考生,达到我校在温泉城区统招线60%及以上。

3. 艺术类:专业测试入围且中考文化考分达到我校考生在温泉城区统招线75%及以上;在初中阶段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艺术比赛一等奖以上奖励(含省级及国家级奖励)的考生,不得低于我校在温泉城区统招线70%及以上。

对符合以上第1条、第2条、第3条规定的考生,以特长生招生项目和计划数分类,按照“(中考成绩/中考总分×5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50%)×100”的计算办法,折算出 “综合得分”,以“综合得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遇综合得分相同,则专业测试分高者优先录取),录满为止,未录满不予补录。

04

特长生管理

1.特长生必须服从学校管理,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参加相关项目的学习和训练,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体育、艺术竞赛活动。入学前与学校签订《咸宁市第一高级中学体艺特长生培养协议书》并严格遵守。

2.2025年录取我校的体育、艺术特长生不单独组班教学,根据学生选科意愿分到相应组合的班级。

咸宁市第一高级中学

2025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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