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年级、支部:
2018年元旦、春节、寒假将至,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整治“四风”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咸纪发【2017】5号)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现就元旦、春节、寒假期间“四风”问题整治及迎接市纪委督查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定,划清纪律底线
1.贯彻文件精神。各处室、年级、支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省纪委《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和市纪委《关于印发<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整治“四风”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充分认识中央、省委和市委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坚定立场和顽强意志品质,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体现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的自觉行动上来。
2.明确纪律要求。各处室、年级、支部在元旦、春节、寒假期间要严格遵守“十四个严禁”(具体内容附后)要求。
二、加强部门自查,强化监督检查
1.开展警示教育。各分管领导、各处室、年级、支部要开展多层次的“四风”警示教育活动,并做好警示教育文字、图片、记录等资料的留存,以备检查。
2.强化督查检查。各相关处室、年级、支部要就公车配备使用管理、办公用房、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工会会费管理使用、财务管理、会议费培训费管理使用、公务商务接待、“三公”经费管理使用、发票使用、有偿补课等情况开展自查。校纪委将开展督查;发改、机关事务管理、人社、工会、财政、审计、公安交管、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将进行全方位、拉网式巡查;市纪委将对我校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
三、严格执纪问责,加大曝光力度
市纪委将持续加大对元旦、春节、寒假期间“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对媒体曝光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要严查快处,既要从严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失职失责党组织及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715-8123156
校纪委监督举报邮箱:434697895@qq.com
校纪委监督举报信箱:信息楼一楼、三楼
鄂南高中纪委
2018年1月1日
附件:
2018年元旦、春节、寒假期间“十四个严禁”
一、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二、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挂历、烟花爆竹、烟酒、土特产等年货节礼
三、严禁未经批准举办各类年会、团拜会、节日庆典活动
四、严禁用公款组织各种聚餐、宴请、相互走访等活动
五、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补贴或福利
六、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
七、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
八、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九、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十、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赌博或搞封建迷信活动
十一、严禁学校和教师介绍、组织学生到社会办学机构参加任何形式补习、培训活动
十二、严禁教师参与非法融资及邪教活动
十三、严禁有偿家教和违规补课
十四、严禁各种违规办学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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