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市教科〔2016〕9号
关于落实我市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
活动的补充通知
各县(市、区)教研室、市直中小学: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活动方案》的通知》(鄂教幼高办〔2016〕7号)文件精神,切实落实好我市2015—2016年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简称“优课”)有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着力落实全员注册和“晒课”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安排,今年秋季开学以前,要实现“全市所有教研员、中小学教师在国家统一平台100%完成注册和账号激活”的工作目标。截止今年9月底,我市中小学教师累计参加“晒课”的教师数应不低于教师总数的60%。请各地根据《关于做好我市2016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市级推选和学科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咸市教科〔2016〕1号)有关精神,严格完成“晒课”任务。
二、按时完成市级“优课”推荐工作
根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统一部署,我市“优课”市级推选工作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 市级推优继续按城市(指市辖区和县级政府所在地城区)、农村学校教师分别征集。推荐的“优课”课例每个年级、每个学科、每个版本、每堂课不能重复,同一教师只能推荐1堂“优课”。各地具体推荐名额请按照《关于做好我市2016年“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市级推选和学科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咸市教科〔2016〕1号)执行。各单位推荐的“优课”必须通过国家平台提供的“推荐”功能进行,同时线下按不同学段不同学科分类报送市级“优课”相关材料。材料主要包括:市级“优课”推荐表(见附件1)(盖章纸质表格)和“优课”光盘(内含课堂实录、授课PPT、专家点评、作业设计和教学设计(教案)五部分)一式一份。请各县(市、区)教研室、市直各学校务必将市级“优课”相关材料于10月10前报送至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三、切实做好“网络教研工作室”材料报送工作
请各县(市、区)教研室、市直各学校严格按照《关于做好我市2016年“网络教研工作室”申报工作的通知》(咸市教科〔2016〕3号)有关精神,将已在国家平台注册成功并开展实质性教研活动的“网络教研工作室”如实汇总申报。请各单位于10月10前将申报表(见附件2)及“网络教研工作室”年度活动计划(包括活动的时间、内容、主持人、参加人员和组织措施等)等相关电子材料上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请各县(市、区)教研室、市直各学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述工作。
联 系 人:咸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汤 标老师
联系电话:0715-8139631、15272676681;
邮 箱:187114333@qq.com。
通讯地址:咸宁市咸宁大道11号;邮政编码:437100
附表1:各县(市、区)及市直学校市级“优课”推荐表
附表2:各县(市、区)及市直学校“网络教研工作室”申报表
咸宁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2016年9月26日
上一篇:
2016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的总结
下一篇:
一师一优课一课活动情况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