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将对湖北省鄂南高级中学(以下简称“鄂南高中”)开展巡察。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鄂南高中党委及其成员。
二、时间安排
2018年3月12日开始,为期1个月左右。
三、巡察内容
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树立“四个意识”、落实“两个责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意识形态领域责任制落实情况;整治“四风”情况;党规党纪执行情况;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四、联系方式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通过以下途径,向市委第四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鼓励署真实姓名和准确联系方式的实名举报,我们将做好保密工作。同时,欢迎对巡察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13307240655
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来信邮寄:中共咸宁市委第四巡察组(温泉滨河东街4号)收,邮编437100;
电子邮箱:986873649@qq.com;
巡察意见箱:设在鄂南高中信息楼一楼大厅入口及教师公寓东入口。
从即日起,接受来信和电子邮件举报,联系电话、巡察意见箱、来访接待点于动员大会后(3月12日)正式启用。来访接待点设在鄂南高中信息楼四楼第四巡察组信访谈话室,欢迎大家举报和反映问题。
中共咸宁市委第四巡察组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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