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同校园欺凌作斗争 确保我校师生健康安全
作者:鄂南高中法律顾问 鲁健
时间:2024-04-22

学校是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的平台,在学校这个大家庭中,每个学生都应被尊重、被呵护、被关爱。近年来,全国各地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时有发生,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行为,有效防范校园欺凌事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建设阳光和谐校园,鄂南高中开展“坚决同校园欺凌作斗争 确保我校师生健康安全”专题教育系列活动。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新闻媒体报道了一些严重的校园欺凌事件。英国诗人约翰•多恩在诗中写到“没有人是一座孤岛,可以自全,每个人都是大陆的一片,整体的一部分。如果海水冲掉一块,欧洲就减小,如同一个海岬失掉一角,如同你的朋友或者你自己的领地失掉一块。”校园欺凌或许就在你我身边,一桩桩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我们要坚决同校园欺凌行为作斗争。
上海市的一项调查显示,6个月内遭受欺凌行为的学生占17.83%。小学生最高,为19.26%,初中生18.26%,职校生12.74%,高中生8.06%。虽然高中占比最少,但校园欺凌现象仍然存在,一旦发现或出现这种现象,我们要勇敢面对坚决抵制。什么是校园欺凌呢?校园欺凌,指发生在校园内外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的行为。同学们认为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呢?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主要分为身体欺凌、语言欺凌、社交欺凌、网络欺凌四种,其中言语欺凌和身体欺凌发生的比率比其他类型更高。身体欺凌:是指对被欺凌者实施推搡、殴打、扇耳光等肢体性的欺凌行为;语言欺凌:是指对被欺凌者实施恐吓、辱骂、诋毁、起侮辱性绰号等言语性的欺凌行为;关系欺凌/社交欺凌:是指对被欺凌者实施排挤、孤立、打压他人等欺凌行为;网络欺凌:是指利用网络对被欺凌者实施辱骂、恐吓、诋毁、散播谣言或隐私信息等欺凌行为。

对于欺凌者来说,实施欺凌后可能导致欺凌者出现恃强凌弱、自以为是的个体倾向,形成自私、暴力等人格特征,甚至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如果一个孩子、学生被长期欺凌,不仅在躯体上受到伤害,还会导致心理上的创伤。尤其是在得不到心理支持的情况下,很可能会发生以下的问题:被欺凌之后,孩子内心里会产生恐惧、羞辱、委屈感,也会在一段时间里处于“应激状态”而无法放松,以至于难以集中注意力学习,从而导致学习成绩下降、不自信、孤独,有的还可能为了逃避欺凌而厌学、逃学。孩子由于遭受欺凌而处于极度恐惧当中,会变得远离人群、胆小怕事,不愿意与人交流。一些孩子受到欺凌之后,往往不愿意和家人、老师提起这个事情,怕被报复、怕被责怪,而一味隐忍,出现退缩行为。长期被欺凌的孩子会更容易患上抑郁症,有些被欺凌的孩子可能会因此对家庭、学校甚至社会充满怨恨,而产生极端行为。
欺凌者侵犯受欺凌者合法权益,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主要由《民法典》规定,主要包括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行政责任。行政责任主要由《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主要包括罚款、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由《刑法》规定,主要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
同学们,从现在开始,我们要更坚决地对校园欺凌说“不!”有过校园欺凌行为的同学,首先要意识到,欺凌行为是不道德甚至是违法的行为。其次不要故意攻击其他同学,无论是比你弱小的同学,还是有同学做错了事,还是你看不顺眼,这些都不能成为你攻击他人的理由,要学会通过合理的方式解决问题,学会宽容。被欺凌的同学也要站出来说:“不!”当你被其他同学欺负时,要勇敢地向老师、父母或可以信任的成年亲属反映,告诉他们谁是欺凌者,对自己做了什么,持续了多久,对自己已经造成什么样的困扰,绝对不能选择隐忍沉默。我们也号召,其他拥有正义感的同学,见到有欺凌的现象站出来说不,控制事态的发展,寻找合理的帮助。学校从现在开始,也将把预防校园欺凌当作重点工作研究部署,包括在学生干部序列中设置安全信息员,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开展问卷调查,预防并及时发现潜在的校园欺凌行为,一经发现校园欺凌行为,学校将按照校纪校规、法律规定从严处理,绝不姑息。学校将加大对校园欺凌行为的监管力度,要求教师与家长及时沟通,鼓励学生举报校园欺凌行为。同学们,人与人之间的相处,是我们终生要学习的一门功课,良好的人际关系也是生产力。有人的地方就会有差异,就会有矛盾,用我们的理智、我们的爱心去化解这些矛盾。让我们行动起来,共同拒绝校园欺凌,共创和谐校园。让我们在鄂南高中这个大家庭里,少一些摩擦,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我们更有价值的学习和发展活动中去,立志做新时代的有为青少年!
上一篇:
鄂南高中校园电视台举行开播仪式
下一篇:
寻结构之秘 探化学之美——我校举办第一届晶体培育大赛